如何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与职业技能评价的界限?如何摆脱论文、学历、学历的限制?……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印发《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打破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职业技能评定的界限。摆脱论文、学历、资历的限制,解决人才职业发展中的“独木桥”和“天花板”问题,
建立绿色通道
有一线高技能人才,有独特的技能,独特的技能,独特的技能
不受学历、资历、级别限制
《实施方案》明确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高技能人才评职称好处,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业技能评价,拓宽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专业技术人才。以高技能人才“立交桥”,促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联互通发展。
如何开辟技术人才职称申请“直通车”?《实施方案》指出,要放宽学历要求高技能人才评职称好处,取消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学历限制。放宽任职资格限制,高技能人才不受职称分级申报和评审限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能等级,并从事技术、工艺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后,可以申请和评审相应等级的职称。建立绿色通道。对于有绝招、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国家级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川技大师等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并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中华技能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奖获得者及其专家组组长,可破例申请评定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强化“以用为本”
鼓励技术技能人才在地球上写“论文”
在厂里体现“成果”
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多车道”。《实施方案》在2018年工程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对接试点基础上,明确具有专业资格或高级工以上专业技能水平并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参与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获得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等专业技能、翻译、出版、传播、
《实施方案》强化“以用为本”,推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落地”。在保持两类人才条件总体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倾斜高技能人才,从道德上为职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和参与专业技术人才创造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满足技能型人才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技能评价的基本条件是鼓励技术技能人员在实地写“论文”,在厂房体现“成果”。高技能人才参与职称评审,突出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创新,工艺改进,传授技艺给徒弟等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奖项、行业建设方法、操作方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记者王雪玉)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创新、工艺改进、传授技艺等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奖项、行业建设方法、操作方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记者王雪玉)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创新、工艺改进、传授技艺等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奖项、行业建设方法、操作方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记者王雪玉)并传授技艺给徒弟等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奖项、行业建设方法、操作方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记者王雪玉)并传授技艺给徒弟等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奖项、行业建设方法、操作方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记者王雪玉)